(5)专用于盛放商品的盒、箱之类的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例如高尔夫球专用球袋与高尔夫球分在同一类28)。
2、服务项目的分类原则
(1)服务原则上按照服务分类类名及其注释所划分的行业进行分类;
(2)出租业的服务,原则上与通过出租物所实现的服务分在一类(如出租电话机,分在38类);
(3)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的服务原则上与提供服务所涉及的事务归于同一类别,例如运输咨询39类,商业管理咨询35类,金融咨询36类,美容咨询44类,以电子方式(例如电话、计算机)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不影响这种服务的分类。
3、一些国内外的新产品、复杂的商品难以分类的,一定要附送商品说明书,包括该商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用途等,并尽可能附送商品的实物照片。
4、对商品或服务名称的翻译应准确、简单明了,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商品或服务名称,用词应当尽量规范并符合我国习惯。国外的一些商品名称往往冠以很长的定语或修饰语,很容易出现不规范、不具体甚至的跨类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代理人不能仅仅起一个翻译的作用,而应当认真琢磨商品,使其能划分在合适的类别,并且规范、具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