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博览会标志如何保护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品牌联盟    点击率:    更新时间:2007年05月05日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2号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已经2004年10月13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维护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世界博览会标志,是指: 

  (一)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机构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下同)、徽记或者其他标志; 

  (二)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或者其他标志; 

  (三)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名称、会徽、会旗、吉祥物、会歌、主题词、口号; 

  (四)国际展览局的局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是指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和国际展览局。 

  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为本条例第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世界博览会标志的权利人。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和国际展览局之间关于本条例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世界博览会标志的权利划分,依照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报告》、《注册报告》和国际展览局《关于使用国际展览局局旗的规定》确定。 

 

下一页
本文共 4 页,第  [1]  [2]  [3]  [4]  页

本站声明
本网站刊载的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最 新 文 章
推 荐 文 章
热 点 新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