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喜爱的商标调查活动于日前结束投票,共有100件商标获得“中国消费者最喜爱的商标”称号,我市“浏阳花炮”证明商标和“浏阳河”商标成功入选。
在第一轮投票中,我市“浏阳花炮”证明商标以排名第二的良好成绩顺利入围。之后,从10月12日开始,至11月2日,对初选入围的500件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再一次进行投票,前100名入选为“中国消费者最喜爱的商标”。
经几轮投票和组委会最终确认,“浏阳河”商标以排名28,“浏阳花炮”以排名31的成绩顺利进入前100名,当选为“中国消费者最喜爱的商标”。另悉,此次商标评选中,“海尔”排名第一,“蒙牛”排名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