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初,国家工商局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机构将“VITOP”、“天年”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标志着国家有关部门对保健产业诚信发展的管理和促进,也是保健产业市场树立典型的一个举措。
创建于1992年10月的天年公司在珠海经济特区走出了一条中国企业创建名牌、走向世界的典型道路,此前天年还曾荣获中国名牌的称号。
天年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以来以“同创天年健康事业,共享百年健康世界”为企业使命,以“创新合作”为核心理念。通过与世界源头核心技术企业合作,天年已形成以品牌经营(中国名牌、驰名商标)为核心,以技术(国际领先源头核心技术)、品质(ISO9001、ISO14001国际质量认证体系)、服务(800呼叫中心平台、三级服务体系)、荣誉(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运动员专用产品)为支撑,以遍布全国城镇的营销服务网点和员工为通路,以“立体健康”产品和“感动顾客”服务为内涵的经营体系,成为中国健康行业标志性龙头企业。“VITOP”、“天年”已成为中国纺织行业和健康产业知名品牌。
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受到中国及国际法律的保护,可以依法在国内外开展商标维权行动。“天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即是中国独立的知识产权得到保护的样板。天年是中国保健行业的领航者之一,创立了功能纺织品行业,创造了科普体验营销和会议营销,引导了中国功能水行业,被誉为中国保健行业的“黄埔军校”,为整个行业培育了大量的人才,其产品、模式和品牌也广泛被业界学习和效仿,因此保护“天年”商标势在必行。由于目前的“驰名商标”认定采取“被动保护,个案处理”的原则,即只有在相关领域驰名的商标受到侵害时才能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而不能由某机构和部门评定,也不能主动申请评定。所以“天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就是在受到仿冒商标侵害提出异议时得到保护的。
2005年12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商标异字第02709号文件———《“TN天年”商标异议裁定书》,该裁定书支持天年公司提出的对上海天年工贸公司“TN天年”商标的异议,并依据相关资料和商标法,在此文件中认定“天年”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由此可见,“天年”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依据《商标法》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进行的合法有效认定,是对“天年”在保健品行业知名度的公认,是对业界知名商标实施保护的样板,它在实际上推动着行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和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是对商标侵权者的有力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