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纳”之争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在线 点击率: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24日 【字体:大 中 小】
“解百纳”知识产权案最终获得了有利于张裕的裁决——“解百纳”商标为张裕所有,而非行业共用的葡萄品种或产品通用名称。依据工商总局这一裁定,其他红酒品牌使用“解百纳”三字,将涉嫌商标侵权。
“解百纳”商标,
终于判归张裕
今年5月底,齐鲁证券发表了一篇《百年张裕,依然年轻》的股票推荐稿件。稿件中推荐张裕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解百纳”商标诉讼案,年内有望得到有利于公司的判决。
昨天,记者从张裕公司了解到,这一预言已经成为现实。因为在今年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拟定了文件,认定“解百纳”商标为张裕所有,而非行业共
用的葡萄品种或产品通用名称。
“这份文件,我们也是刚刚拿到。”张裕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困扰张裕长达6年的‘解百纳’之争,现在终于有定论了。”
“解百纳”之争,
整整纠缠6年
据悉,“解百纳”这三个字最早出现在1931年。当时的张裕葡萄酒公司,以蛇龙珠葡萄为主要酿酒原料,酿造出一种全新口味的干红。公司总经理徐望之立即组织文人墨客,将之命名为“解百纳”,寓“携海纳百川”之意。1937年,经当时的实业部商标局批准,张裕公司正式注册了“解百纳”商标。随后的70多年,该公司一直将其作为商标使用。但是,进入21世纪之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在自己的葡萄酒酒标上标注“解百纳”的字样。
2001年,张裕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解百纳”的商标注册申请。2002年4月14日,国家商标局核准了该注册。2002年6月,威龙等企业联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撤销注册申请书,反对张裕注册“解百纳”商标。同年7月10日,国家商标局作出《关于撤销第1748888号“解百纳”注册商标的决定》,认为“解百纳”是红葡萄酒的原料品种的名称,对该注册商标予以撤销。而张裕公司不服此决定,由此进入行政复审阶段。随后的几年里,张裕就“解百纳”的商标问题,和同行一直纠缠着。
“解百纳”红酒,
杭城市场热销
昨天,记者走访杭州多家大型超市。在葡萄酒柜台上,各种品牌的“解百纳”应有尽有。
在华润万家超市,记者看到,“威龙”品牌的“解百纳”就有四种:解百纳、高级解百纳、精品解百纳和特级解百纳。而“长城”品牌也有一款干红“解百纳”。“张裕”则有两款“解百纳”干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杭州,销售情况最好的还是‘威龙’葡萄酒;无论是橡木桶还是‘解百纳’,都是这样。”看来,这里的工作人员也把‘解百纳’归成了酒的一种,而不是品牌。
一家酒水批发商告诉记者,市场上的“解百纳”葡萄酒估计有二三十种,而且不少品牌都把“解百纳”作为主推产品。知名品牌的“解百纳”价格通常都不高,销售价三四十元,主要走中低价路线。而还有一些洋品牌,也在使用“解百纳”字号,希望借此打开中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