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红”商标深圳扎根
作者:admin 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点击率: 更新时间:2007年05月01日 【字体:大 中 小】
内地、香港“加州红”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深穗商家划地言和
“加州红”商标扎根深圳
“加州红,越唱越红”,一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语不知伴随着多少“爱歌一族”走过了浪漫的青年时代。但又有多少人知道,20世纪90年代初源自香港、如今遍布全国的“加州红”KTV竟无一家为香港原创“加州红”所有。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商标协会获悉,持续了4个月的深穗两地“加州红”商标之争终于以案外和解的方式了结。深圳市加州红文化艺术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的“加州红”商标被核准注册,广州加州红饮食娱乐集团则被允许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合法使用“加州红”商标。
穗商8年前注册未果留遗憾
据资料显示,最早注册“加州红”商标的企业为香港加州红娱乐集团。1992年,首间加州红KTV在香港开业。两年后,该集团在香港申请注册了“加州红”商标。加州红KTV在香港市场日益壮大,很长一段时间,在香港人心目中“加州红”几乎成为卡拉OK的代称。但由于种种原因,香港“加州红”迟迟没有进军中国内地,这一名称就成为内地卡拉OK企业争夺的金字招牌。
率先出招的是广州加州红饮食娱乐集团董事长、有“广州卡拉OK第一人”之称的李泽苓。1997年,他在广州开设了首家健康卡拉OK俱乐部,将自娱自乐的健康方式从香港带入广州,并把“加州红”作为俱乐部的商号及商标。
1998年3月,李泽苓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加州红及图”在“娱乐”服务类别的注册,却意外地没有得到通过,理由是该商标中的“加州”为公众知晓的美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李泽苓因此删除了商标中的文字“加州红”,只注册了“图形”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