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巴拉”早已名花有主

作者:佚名    来源:兰州晨报    点击率:    更新时间:2008年08月04日    【字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做大做强甘南旅游,甘南旅游局于2007年12月29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欲注册“九色甘南香巴拉”和“香巴拉”两个旅游商标品牌。然而由于“香巴拉”早已名花有主,甘南旅游局无缘牵手“香巴拉”。“香巴拉”是藏语,意思是没有忧伤、纷争和污染的净土,是神仙居住的地方。据介绍,第九届“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将于今年8月初举行。有数据显示,2007年甘南州接待海内外游客达188.8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3.7亿元,“香巴拉”品牌功不可没。为了做强“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去年12月29日,甘南旅游局向国家提出申请注册“九色甘南香巴拉”和“香巴拉”两个旅游商标。 
  据甘肃红盾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阳介绍,甘肃皇台酒厂为了开发“香巴拉”或“香吧啦”系列酒类产品,2000年10月16日,该厂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在第39大类(旅游、旅行社类)和第41大类(娱乐、夜总会、服务、教育类)申请注册“香巴拉”商标,并于2002年4月7日注册成功。
本站声明
本网站刊载的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最 新 文 章
推 荐 文 章
热 点 新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