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巴拉”早已名花有主
作者:佚名 来源:兰州晨报 点击率: 更新时间:2008年08月04日 【字体:大 中 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做大做强甘南旅游,甘南旅游局于2007年12月29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欲注册“九色甘南香巴拉”和“香巴拉”两个旅游商标品牌。然而由于“香巴拉”早已名花有主,甘南旅游局无缘牵手“香巴拉”。“香巴拉”是藏语,意思是没有忧伤、纷争和污染的净土,是神仙居住的地方。据介绍,第九届“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将于今年8月初举行。有数据显示,2007年甘南州接待海内外游客达188.8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3.7亿元,“香巴拉”品牌功不可没。为了做强“甘南香巴拉旅游艺术节”,去年12月29日,甘南旅游局向国家提出申请注册“九色甘南香巴拉”和“香巴拉”两个旅游商标。
据甘肃红盾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阳介绍,甘肃皇台酒厂为了开发“香巴拉”或“香吧啦”系列酒类产品,2000年10月16日,该厂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在第39大类(旅游、旅行社类)和第41大类(娱乐、夜总会、服务、教育类)申请注册“香巴拉”商标,并于2002年4月7日注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