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企鹅”图案商标权事件
作者:佚名 来源:腾讯科技 点击率: 更新时间:2008年07月02日 【字体:大 中 小】
北京川湘村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在经营餐饮服务时,未经腾讯公司许可,将腾讯公司的“企鹅”图案及“Q”字母作为其商业标志,并在店面装潢上、宣传资料上大量使用,严重侵犯了腾讯公司的注册商标权。腾讯公司在发出律师函警告无效后,向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工商所进行了举报,接到举报时已经是下午下班时间,但六里桥工商所案件组执法人员仍即刻赶往了现场,在对现场进行缜密调查后,执法人员认定川湘村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近日,在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六里桥工商所调解下,一起侵犯腾讯“企鹅”图案商标权事件得到成功解决。
此后,执法人员对川湘村公司的经营者进行了积极教育和法律解释,川湘村公司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商标法》的相关条款,侵犯了腾讯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最后,六里桥工商所责令川湘村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办案人员的调解下,川湘村公司承认其过错,并书面承诺不再继续其违法行为,腾讯公司则对民事赔偿问题不予追究。
据记者了解,目前川湘村公司已经撤掉了其门面、宣传品上的所有侵权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