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达斯公司获31万余元侵权赔偿款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点击率:    更新时间:2008年04月19日    【字体:

      市一中院宣布,世界知名体育品牌“阿迪达斯”状告国产品牌“爱乐”一案已顺利执行完毕。此前被判侵权的爱乐服装鞋业(福建)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已经将31万余元赔偿款支付给了阿迪达斯公司。

  据阿迪达斯公司介绍,2003年,阿迪达斯公司在健力佳商店购买了爱乐公司生产的运动鞋一双。这双生产于2002年9月8日的运动鞋突出地使用了阿迪达斯公司已经取得的“三斜条”图形商标。随后,阿迪达斯公司将该公司告上法院,并索赔300万元。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北京高院终审判决爱乐公司赔偿阿迪达斯公司经济损失25万元,爱乐公司、健力佳商店、瑞冠公司连带赔偿阿迪达斯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以及承担案件受理费15060元。据悉,判决书生效后,因爱乐公司等被告均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阿迪达斯公司向市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1月21日,市一中院予以立案执行,并随后向爱乐公司等3名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此后,经反复做工作,近日,爱乐公司等执行人终于将自己应承担的31万余元赔偿交给了阿迪达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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