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台集团状告剑龙春茶厂侵权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点击率: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24日 【字体:大 中 小】
两年前,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一起打假起诉官司,被判定为驰名商标。两年后,因为另一起侵权案件,这起官司又被翻了出来——— 日前,胶南市民董秀娟将该官司的被告胶南市海青剑龙春茶厂再次告上法庭。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案情回放:琅琊台集团状告剑龙春茶厂侵权
按照青岛琅琊台集团的说法,2005年12月份,他们在市场上发现,一家叫“胶南海青剑龙春茶厂”的企业所生产的茶叶,包装上带有“琅琊台”商标的图案及文字,造成了消费者误认为是琅琊台集团生产的茶叶。
琅琊台集团认为,酒与茶叶的消费群体混同度较高,所以尽管茶与酒在商标注册的分类表上不属同一类商品,但剑龙春茶厂在包装上使用与他们的“琅琊台”商标极其相似,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解与混淆。因此琅琊台集团请求法院判决他们在白酒上使用的“琅琊台”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令被告剑龙春茶厂赔偿损失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判决书中的记录显示,被告剑龙春茶厂在庭审时答辩称,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被告将与原告近似的商标在茶叶外包装上使用,与原告的产品酒不同类,不构成侵权。
2006年12月2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定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琅琊台”商标为驰名商标。同时,法院判决胶南市海青剑龙春茶厂自判决生效后立刻停止在其产品上使用原告商标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
一审宣判后,青岛琅琊台集团和胶南海青剑龙春茶厂都没有提起上诉。
■连锁反应:剑龙春茶厂败诉另一茶厂受牵连
琅琊台因这起侵权官司被判决成为驰名商标的事件,是岛城为数不多的几例司法判决成为驰名商标的案例之一。这起案件被媒体广泛报道,而“琅琊台茶”是假冒、侵权产品这个事情也在市民脑海里印象深刻。“我是突然接到大量的客户退货投诉才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胶南居民董秀娟称,她也有一家茶厂,名字就叫“胶南市琅琊台茶厂”,而她们生产的茶叶的商标就是“琅琊台”。
“但我们可不是侵权产品”,董秀娟提出,她们是一家有着多年生产茶叶历史的老厂。“我们也有商标保护意识,在2003年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在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了茶类商品‘琅琊台’的商标。”
琅琊台酒告赢“琅琊台茶”之后,董秀娟的茶厂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打着合法“琅琊台”茶商标的茶叶,也卖不出去了。“目前,我们的茶厂已经濒临倒闭。”董秀娟称,她们认为是被剑龙春茶厂所连累,因此找到了这家茶厂交涉,并准备诉诸法律。
■录音曝光:败诉茶厂负责人透露打假是假打
随后,董秀娟聘请了相关律师收集证据,准备起诉。“如果剑龙春茶厂对琅琊台酒是侵权,那对我们的侵害就更大了,现在我们的茶厂彻底被他们连累死了”,董秀娟说。
而在有关人员找到胶南海青剑龙春茶厂负责人李某交涉调查时,李某却给出了另一个惊人的说法:“这事情不管我的事,都是琅琊台酒自己搞的。”
董秀娟将与李某的谈话暗中录了音。录音中李某称,自己确实是胶南剑龙春茶厂负责人。他有一个亲戚在琅琊台集团工作。
2005年的时候,亲戚找到他,并拿来一批印着与琅琊台酒商标相同的茶叶包装袋。李某称,亲戚告诉他,会有一个官司,但这个官司不用他管,也不用他负责,也不用他赔钱。之后,李某甚至连庭审也没有参与,官司判决后,琅琊台集团也没有向他提过任何赔偿的事情。
董秀娟说,当她得知这一说法时,感到愤怒,“我向青岛市中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胶南剑龙春茶厂赔偿我的损失30万元,并对‘琅琊台’驰名商标的认定提出了异议。”
对于董秀娟的诉讼请求,市中院予以立案,但对附带的“琅琊台”驰名商标认定异议的请求不予受理。
6月23日,记者再次与李某取得了联系。李某称此事与他们厂无关,连庭也没去开,其他的不愿意多说。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当年那起商标诉讼案过程中,被告法人代表李某确实没有出庭应诉,都是胶南王台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高玉春代理的。记者与高玉春取得了联系。高玉春表示,李某是通过一位中间人介绍找到他的,但不方便透露中间人的身份,他也坚决否认有假打行为。对于赔偿是否支付的问题,高玉春表示这不是他们的代理范围。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将于近日开庭审理胶南琅琊台茶厂诉胶南海青剑龙春茶厂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