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街”商标纠纷之争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率: 更新时间:2008年04月11日 【字体:大 中 小】
秀水购物中心与秀水街皆称拥有“秀水”商标
昨日,“秀水购物中心”以位于鸟巢对面等地理优势进行广告招商,让人以为是秀水街市场又开出了购物中心,秀水街市场总经理汪自力也接到了来自商户、顾客及政府工作人员的相关问讯。秀水街市场在与老秀水等发生“秀水街”之争后,再度卷入商标纠纷。
记者拨打了“秀水购物中心”的招商电话,招商处的雷先生介绍,“唐人街购物广场”面积达13万多平方米,“秀水购物中心”是主力店,其经营模式仿效秀水街市场,一层主营民族商品、珠宝等中国特色产品,“我们已经和很多旅行团签订了协议,开业后也会有很多外宾来购物。”他说,其他楼层的经营商户经营项目包括服装、箱包皮具等类别,货品都要考虑突出民俗特色。
雷先生透露,“秀水购物中心”所在的大厦原本是爱家家居的经营场地。爱家家居撤离后,由北京秀水投资公司投资包装的唐人街购物广场秀水购物中心正式开始招商。据了解,与秀水街相邻的秀水2号的投资经营方正是北京秀水投资公司。
秀水街市场总经理汪自力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运作秀水街市场的是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拥有“秀水”商标的专署使用权。近日,他曾经多次被商户、顾客以及政府相关工作人员问及“秀水购物中心”一事,汪自力表示,该公司并没有对“秀水购物中心”投资或有其他的业务合作关系。他们得知此事后,为避免对方借秀水街市场炒作,秀水街市场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欲进行冷处理。
据了解,此前,北京秀水街服装有限公司与朝阳区政府相关部门曾多次与北京秀水投资公司沟通,均无果而终。
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商标科王平科长表示,北京秀水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秀水2号”均经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企业使用自身公司名称招商并没有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