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一农妇为了赚钱竟然给散装白酒配上“五粮液”、“茅台”等名酒商标和包装,然后高价卖出,甚至不惜“开夜车”赶工造假酒。9月21日下午,肥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介绍,被告人单某今年2月至4月间,在肥东县龙岗开发区租了一间民房做加工地,她从市场上买来大批廉价劣质酒,利用手提封口打包机、封口胶等工具灌装白酒,并加贴“五粮液”、“茅台”、“剑南春”、“水井坊”等名酒商标。为掩人耳目,单某甚至采取白天歇业晚上开工的方式“加班”造假。后经群众举报,单某被肥东质量技术监督局查获,当场查获价值18万元的冒牌白酒93件,并没收了制假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