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品牌保护意识 防止“商标权”与“字号权”之争
作者: 来源:中国品牌联盟 点击率: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14日 【字体:大 中 小】
和朋友出去玩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百度酒吧”这个酒吧名称,就联想到了平时我们常用的百度搜索引擎, 在想这是否和商标侵权有关呢,带着这个疑问访问了中国品牌联盟的工作人员。
“百度酒吧”和百度搜索引擎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商标权与字号权的冲突,百度搜索引擎是注册了的商标,而“百度酒吧”是一个企业的字号。
近年来,商标权与字号权之间的冲突屡见不鲜,前不久的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诉北京博导集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案也是如此,并且因原被告的专业性而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最终此案以原告获胜而告终。
连专业机构也会陷入这类纠纷,可见商标权与字号权的冲突不得不引起我们更多的关注。对此,我们首先要明白两个概念--------商标权与字号权。商标权是指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包括商标注册人自身的专用权和对他人的禁用权。商家通过注册确立有显著特征的商标,将其附着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同类商品或服务加以区分,从而为商家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增强竞争能力。字号权是民法通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法人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赋予个体工商户、企业等使用人将合法的文字组合进行依法登记而取得的专有使用权,字号就是商家在经营或服务中借以与其他商家相区别的人格化、特定化的名称和标志。
我国目前对商标与企业名称的注册登记管理分属两个系统:商标实行全国统一注册、分级管理,要在全国范围内检索是否有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后方予注册,故注册商标具有全国范围内效力;而企业名称实行地域性的分级和分级管理,字号的检索范围只局限在当地,故只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有效。基于商标注册与企业名称的登记注册之间尚不能交叉检索,加之市场转轨过程中企业分合变动以及某些企业有搭便车的企图等,近几年来,关于企业名称被抢注成商标、与注册商标相近或相似的名称被登记为企业字号等纠纷在全国此彼伏。
商标权与字号权等相关权利的冲突既有立法的原因,又有执法、守法的原因。面对商标权与字号权的冲突不断增多的态势,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予以防范和化解是必要的。
那么企业如何避免发生商标权和字号权的冲突呢?
一、是将企业字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是商标和字号获得法律保护的第一步。国为企业的字号在工商注册时前面都冠以了本地的行政区划,因此在不同的企业。为了使自己的企业名称可以在全国的范围内获得保护,最好的办法是将企业字号注册为主商标。这样企业在进行品牌宣传的同时,也宣传了公司,可以起到“一箭双雕”的效果。
二、是发现有侵犯自己商标权或字号权的情形,应当及时通过行政方式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请求查处,或以司法诉讼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的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有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危险,则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三、是当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网点扩大时,应尽快申报驰名商标。因为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
总之,商标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企业竞争力的保护和延续,企业必须将其纳入到经营发展的重要位置。当然,企业不仅要具有商标和字号保护意识,还要将其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一部分来看待和谋划。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复杂性和专业化,在实际处理商标权、字号权纠纷时,最好还是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代为处理,以免处置不当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