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校名校徽遭商标抢注

作者:佚名    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率:    更新时间:2007年11月09日    【字体:


  广东培正学院: 
  商评委作出的裁决是错误的 
  2007年9月,广东培正学院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书存在适用法律的错误和严重违背我国法律规定的错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有关裁定。培正学院提出三大理由:该裁定书存在严重的认定事实不清,包括历史事实和法律事实;其二,有关裁定书违背了我国教育法规的规定;其三,国家商评委错误适用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广东培正学院认为,自己的申请注册行为是正当合法的申请注册行为,国家商评委作出的裁决是错误的,应当依法撤销。 
  律师说法: 
  培正学院的说法是混淆视听 
  广州市培正中学法律顾问兼代理律师刘孟斌指出,广州市培正中学与培正书院及培正学校的历史传承关系,不但得到了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批准和肯定,也得到了广大校友和社会公众的认可。他同时指出,承认教会培正学校是广州市培正中学前身的历史,并不意味要“反攻复辟”。 
  “培正学院称自己是国家有关部门用‘盖了国徽’的文件批准办学,而广州培正中学则没有的说法,是在偷换概念。”刘孟斌说,“开办高校自然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当然盖有国徽,而中学复名根本不用到国家主管部门的层面办理,自然不用‘加盖国徽’的文件,这是中学与高校办学审批的程序问题,与是否能合法申请商标毫无关系。” 
  记者发现,有关教育品牌的抢注问题,并非只有广州“培正”的商标之争,就在商标即将注册成功时,天津南开中学提出“南开”商标争议。 
  著名知识产权法学家李顺德教授表示,对于一所具有历史渊源和相当高知名度的学校的校名校徽,特别是对于在海外都有深远影响的学校,应该予以尊重和妥善保护。学校的校名虽然经过变革,但这是历史原因,与学校没有关系,只要校友、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认可,就可以算是传承有序了,广州培正中学无疑是这样。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长唐善新表示,教育名校是稀缺资源,关于教育品牌的保护和利用应该早日得到重视。

上一页
本文共 2 页,第  [1]  [2]  页

本站声明
本网站刊载的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最 新 文 章
推 荐 文 章
热 点 新 闻